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选调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10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选调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7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1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选调生推荐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的

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各单位要在工作中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营造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把关和思想政治工作,各二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切实抓好选调生人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根据省组文件精神,在应届选调生计划范围内,对我院自愿报名选调生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2019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择优推荐。

(一)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品学兼优,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须在20197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身体、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过学生干部。

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不少于1;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年。

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的本科生,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注:担任时间1年指1个学年(两个学期)。如果大四上学期(20189月)开始担任学生干部,必须能够连续担任至毕业(20196月),否则不予推荐报考。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1120日以后出生)。

3.成绩情况:必修(主修)科目补考超过2门或2次(不含2门或2次)以上不得推荐报考。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和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报名安排201811208:00—12524:00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毕业生必须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将取消选拔资格。

(二)填报志愿:选调生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三种类别,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类,我院学生只限报党政类(山区)。本科生按照生源地(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报名。

四、审查考核(2018126日—1210日)

(一)对初审合格的毕业生,由招生就业部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申请表》分发给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再次审核、确认所填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如实反馈。

(二)各二级学院及毕业班辅导员须认真确认学生成绩情况、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大学期间奖惩情况、省优生情况等,并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9届毕业生选调生择优加分汇总表》(附件4 )中对通过选调生初审的应届毕业生进行评分。

(三)在择优加分项目中享有“荣誉称号”、“竞赛”、“奖学金”加分政策的毕业生,需附有相关项目获奖证明(奖状及证书复印件)。

(四)各二级学院如实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9届毕业生三年综合测评及学业积分汇总表》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9届毕业生选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9届毕业生选调生择优加分汇总表》(附件4)并签字盖章。

(五)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应于1212日前将填写的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27328944@qq.com),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招生就业部就业指导中心。

五、人选推荐(20181211日—1216日)

学校按选拔计划数110的比例,根据男女生合适比例、山区沿海合适比例、学院的推荐意见、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加分排名等方面对全校人选进行整体选拔,初步确定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并报省委组织部复核。

六、人选公示(20181217日—1221日)

学校将省委组织部复审后的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在学工部(师大)、学院就业信息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打印申请表(201812221223日)

通过资格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申请表并分发至各学院,由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各学院于1223日下午500前将经学生本人签名、学院党委盖章的《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八、学校报送材料(20181225日前)

学院将于24日前报送材料至师大,由师大将《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九、缴交报名费(2019110日前)

考生请于110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100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用A4型纸书写),经二级学院初审、学工部复核后,统一出具相关证明函件,报名费可在参加笔试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

十、发放准考证(2019116日—120日)

准考证由学校统一打印,各学院于116日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并提醒学生于2019120日(星期日)下午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9届毕业生三年综合测评及学业积分汇总表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9届毕业生选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应届毕业生选调工作加分情况明细表

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9届毕业生选调生择优加分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2018127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9届毕业生三年综合测评及学业积分汇总表

学院(盖章):

辅导员签字: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序号

专业

学号

姓名

大一学年
 
综测分

大二学年
 
综测分

大三学年
 
综测分

三年综合测评总积分

三年综测积分排名

三年综测积分排名百分比(排名/专业人数)

大一学年
 
学业分

大二学年
 
学业分

大三学年
 
学业分

三年学业分总积分

三年学业积分排名

三年学业积分排名百分比(排名/专业人数)

1

如:网络工程

154032013025

张三

85.43

82.91

92.496

260.83

1

0.93%

附件2

2019届毕业生选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学院(盖章):

辅导员签字: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序号

专业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生源地

综合积分排名
 
大学三年来综合测评

综合积分百分比
 
(排名/专业人数)
 
大学三年来综合测评

成绩是否有不及格记录

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奖惩情况(主要写获院级以上奖励)

1

2

3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选调工作加分情况明细表

类型

级别

范围

加分档

个人荣誉称号

国家级

5

省级

4

市(校)级

3

院级

院长嘉奖者;大学生年度人物;十佳大学生;十佳志愿者。

2

担任社会工作

院级

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

5

院学生会副主席,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院电台副台长,院报社副社长,易班工作站站长

4

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易班工作站副站长

3

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

2

院二级

二级学院团委副书记,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

4

二级学院学生会副主席

3

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

2.5

党支部副书记,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

2

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

1

竞赛

国家级

特等奖

5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省级

特等奖

3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院级

特等奖

1

一等奖

0.5

二等奖

0.25

综测百分比

1%-5%

公式:综测排名/本专业人数

5

6%-10%

3

11-15%

2

奖学金

国家级

国家奖学金

5

国家励志奖学金

3

院级

特等奖学金

4

一等奖学金

3

二等奖学金

2

三等奖学金

1

特殊

参军入伍

-

5

中共党员

5

少数民族

5

23个扶贫重点县生源

沿海4个:永泰、诏安、云霄、平和
 
山区19个: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

3

*注:
   1.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2.
为择优和防止重分现象,以上加分方式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如积分相同,按三年综测百分比排名优先。
   3.
院校划分:
   
校级:福建师范大学
   
院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二级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光电信息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4.
竞赛:(1)院级仅认定“互联网+”和“挑战杯”两项赛事;(2)竞赛按成绩排名的,取前8名,第12名等同于一等奖,第34名等同于二等奖,第5678名等同于三等奖,同一项目参加多项竞赛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奖为主,不重复计算;(3)赛事级别参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学科研奖励办法(20176月修订)》(闽科〔201774号)文件执行。


附件4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9届毕业生选调生择优加分汇总表

学院(盖章):

辅导员签字: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序号

专业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生源地

荣誉称号

得分

担任社会工作

得分

竞赛

得分

综测百分比

得分

奖学金

得分

特殊

得分

总计

排名

1

2

3

4

5

注:1、本表纸质版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后,于1212日下午17:00前报送招生就业部。
   2
、本表加分分值参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选调工作加分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