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全国中心”)《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毕指〔2016〕21号),全国中心将联合爱课程网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现将我省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今年全国中心与爱课程网联合设立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20个,每个课题提供5万元课题经费,2017年春季学期在爱课程网投入使用。

(二)课题选题主要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由申报单位自主确定。选题要结合行业、地方和学校情况,突出创业工作特色。

(三)选题范围

1. 通识类创业课程,侧重创业活动某一重要方面,如创业市场、创业团队、创业财务、创业融资、创业模式等;

2. 专业类创业课程,充分结合专业行业实际,如新媒体创业、电商创业、教育行业创业等;

3. 其他有重要意义的选题,如公益创业、女大学生创业等。

二、课题要求

(一)课题实行负责人制度,课题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创业指导领域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具备丰富教学经验。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单位人员参与,鼓励吸收企业创业人士参与。

(二)课题研究任务包括确定课程主题、编制课程大纲、设计课程教学、考评体系和翻转课堂指引等,将全部课程内容制作成慕课在线使用。申报单位要为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配套经费支持。

(三)课程将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及全国中心相关网站面向全国公开开设,并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和课程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推荐参加教育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四)课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应具备较好的课程教学及研究基础,原则上已开设一个教学周期以上,每校限报一个课题

(二)申报材料包括:

1. 申报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

2. 课程大纲(电子版);

3.1-2课时教学设计(电子版);

4.1-2段本课程教学视频(电子版,每段5分钟);

5. 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纸质文件和数据光盘)通过快递形式邮寄至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截止日期为20164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电话:0591-87091487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申报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