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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者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本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年度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省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闽委宣﹝2009﹞55号),重点项目和年度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与省社科规划项目同等待遇。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点项目拟立6项,年度项目拟立项40项左右,一般项目拟立项30项左右,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 、省研究中心项目在选题方向和侧重点上,应与省社科规划项目有所区别,着重于主流意识形态和我省重大实践课题研究,坚持正确的理论和舆论导向,体现研究中心的特色。2015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省社科规划立项项目(包括子课题)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省研究中心同类型项目。
四、省研究中心项目预期成果主要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重点项目和年度项目成果结项时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CN刊号)上发表或被相关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
五、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含集体合作项目)。尚有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2015年项目。
六、申报者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四号宋体)。
(3)相应电子版和《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5年项目申报简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077641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字+2015年中特项目申报”。
七、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7日。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章火中 联系电话:0595-26551556
2015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材料.zip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科研部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