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质量工程” 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2

 

各系、部、项目组:

为了解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总结交流质量工程建设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使这些项目更好地在教学中发挥示范作用,切实提高我院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院部分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的范围

1.精品课程: 对2009年度获得院级立项的7门精品课程及以前获得院级立项申请延期结题验收的1门精品课程,进行结题验收。对2010年度及以前获得省级立项的4门精品课程进行中期检查。

2. 教学团队:对2010年度获得省级立项的1个教学团队进行中期检查。

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对2010年度及以前获得立项的2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进行中期检查。

4.特色专业建设点:对2010年度及以前获得立项的2个特色专业建设点进行中期检查。

以上各级各类质量工程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和验收的时间安排

1. 第一阶段:5月4日之前,项目组填写自查总结报告(附件2-6)并向学院提交相关检查验收材料(纸质1式3份和电子档1份); 

2. 第二阶段:5月7日-5月30日,学院对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第三阶段:6月,学院总结。

三、检查的内容

1.教学团队:结合教学团队立项申报书及建设任务书,重点检查:团队结构的发展优化,青年教师的培养,经费使用情况,团队的影响辐射能力,团队在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科研与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申报书及建设任务书,重点检查:实验区建设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和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和标志性成果,人才培养实际效果,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3.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检查专业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建设方案的实施、教学条件的改善、教学团队的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人才培养的质量、专业的定位与特色,以及专业建设过程中的运行管理、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4.精品课程:结合精品课程立项申报书和建设任务书,重点检查:课程建设所做的主要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课程网页链接开通情况、教学录像上网情况、网上教学资源更新情况,其它网上资源使用情况,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四、检查和验收的方式

1.教务部组织专家以会议检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后,专家组成员审阅相关材料、现场提问等。

2. 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由各系(部)确定新的项目负责人并书面上报教务部审核备案。然后由新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3. 因特殊原因不能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7),于5月4日前报送教务部。

五、检查和验收结果 

1. 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 对于检查、验收结论为优秀的质量工程项目,学院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 

3. 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暂停项目使用建设经费,一年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继续按照原项目建设指标体系进行建设;复查不合格即终止项目。 

六、各项目表格将上传至教务部网页,不再随本通知下发,请各单位自行下载。

联系人:曾富珍 13960322722  zfzh01@163.com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精品课程”结题验收报告表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表

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学团队”中期检查表

5、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中期检查表

6、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表

7、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项目延期结题验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