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事项范围
1.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3.艺术设计学院有关科室不受理或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
4.反映有关人员的问题。
5.其他需要艺术设计学院研究解决的问题。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冒充他人发恶意信息的、已通过其他途径反映正在处理的问题和其他不适宜书记信箱处理的问题等内容不予受理。
二、反映问题须知
1.倡导真实文明来信。来信人应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详尽情况,明确个人诉求;做到言语文明,不得捏造事实,辱骂、诬陷他人,侵犯他人隐私;不得损害其他师生员工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非真实、不文明来信不予处理。
2.倡导分渠道写信。来信人对所反映事项作一定梳理,对有关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事项应直接向部门反映,“一信多投”信件可不予处理。
3.恶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具体信箱地址
书记信箱
信箱地址:yishu_sjxx@mku.edu.cn
办公地址:正心楼一楼103室
联系电话:0595- 8665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