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

发布时间:2016-10-12

 

各部门: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已发布,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教育厅的指示精神,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

   2、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科研部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