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者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本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年度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省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闽委宣﹝200955号),重点项目和年度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与省社科规划项目同等待遇。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点项目拟立6项,年度项目拟立项40项左右,一般项目拟立项30项左右,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 、省研究中心项目在选题方向和侧重点上,应与省社科规划项目有所区别,着重于主流意识形态和我省重大实践课题研究,坚持正确的理论和舆论导向,体现研究中心的特色。2015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省社科规划立项项目(包括子课题)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省研究中心同类型项目。

四、省研究中心项目预期成果主要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重点项目和年度项目成果结项时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CN刊号)上发表或被相关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

五、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含集体合作项目)。尚有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2015年项目。

六、申报者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四号宋体)。

3)相应电子版和《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5年项目申报简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077641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字+2015年中特项目申报”。
    
七、申报截止时间:201557日。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章火中  联系电话:0595-26551556 

2015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材料.zip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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